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全省工业领域“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4日       来源:科技网      阅读:1194次

湘经信科技〔2015〕85号

各市州经信委: 
    按照全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会议部署,2015年全省工业领域继续组织实施“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根据《全省工业领域“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实施方案》(湘经信科技[2013]211号)要求,现就2015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机械、有色、石化、建材、轻工、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开发一批重点新产品,加速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具有项目研发必要的基础条件、技术储备、研发力量、项目研发持续投入的能力及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二)企业已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平台,重点支持省认定技术中心企业或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要求,对产业发展的关联性大、带动性强。 
    (四)项目产业化目标明确,市场前景好,一年内能基本完成研发任务,投产后能有效提高工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和新产品贡献率,能有效创造新的增长点。 
    三、政策支持 
    (一)通过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的项目,列入“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进入省技术创新项目库。 
    (二)对符合条件的“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等资金将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计划、专项和基金支持。 
    (三)各市州、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加强项目的调度、监测、协调和服务,协调落实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在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品牌等方面重点扶持,做好项目的验收评价、奖励申报、推广应用和经费后补助等工作。 
    四、其他要求
    请各市州经信委组织好本辖区省认定技术中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符合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一个。各市州需于3月23日前行文并将项目汇总表(附件一)、项目申报表(附件二,一式两份)及电子档报省经信委科技处。 
    省经信委联系人 科技处 李 瑞 
    电话:0731-88955378; 邮箱:kjcyx123@163.com 
    附件:1、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2、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申报表

                                          2015年3月2日
 

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申报表

百项重点新产品推进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